壯圍鄉衛生所死亡證明書申辦流程
1.死亡之原因係由於自然死亡(老化)、病死者,可向本所提出申請(須攜帶往生者身分證辦理),由本所醫師到府行政相驗並開具死亡証明書。其他如因自殺、意外死亡、或不明原因之暴斃,則須先向所屬派出所報案,再請檢察官會同法醫驗屍。
2.死者於生前如曾送醫就診,請攜帶相關疾病診斷書以為申請行政相驗之附件。
3.行政相驗無誤後發給死亡証明書,請申請人至衛生所繳納相關規費(310元四份,每加一份10元)後領取。
最後更新日期:2015-10-02 01:35:54